想着,谷忆旋忽然意识到:她不想被闵世言误会。
“我没有别的意思。”她说,“只是我和几个朋友周末的时候,会定期去郊外放松一下。唔,你有兴趣的话,下次加入我们。”
“好啊。”闵世言笑得很自然真诚,谷忆旋终于松了口气。
不一会,两个人点的餐都上来了,闵世言吃了一半,找了个借口出去,其实是去结账的。
虽然说是谷忆旋请他,但是他不习惯让一个女生付钱。
可是到了柜台前,那个叫苏小敏的女孩却告诉他:“谷忆旋从来都是吃霸王餐的,你来结账我还不敢收钱呢。”
闵世言:“……”
苏小敏“咳”了声:“总之,你就当是结过账了,回去安心吃东西吧。”
回到座位上后,闵世言无奈地笑了笑,问:“你提前跟老板打了招呼?”否则老板不会不收他的钱。
“真没有。”谷忆旋做出向天发誓的表情,“来这儿我都是吃霸王餐的,没付过钱。这也是我带你来这里吃饭的原因——我没钱请你去好餐馆了,所有的钱都砸在了接手咖啡厅上,不然我就把修车的钱给你还上了。”
“……”闵世言只是觉得这女孩子直率得有点可爱。
看闵世言的刀叉摆放得已经是不打算再吃的样子,谷忆旋问他:“你不吃了吗?”
“我吃饱了。”闵世言说。
“这样就饱了。”谷忆旋用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闵世言,然后很认真地跟他说,“那你再等等,我还没吃饱!”
闵世言忍不住笑了笑:“好。”
他无事可做,只能把视线放到了谷忆旋身上——她一点都没吃饱的样子,吃得很欢,不做作,却也不会给人狼吞虎咽的感觉,她的一切似乎都是刚刚好的程度,让人觉得非常舒服。
闵世言忽然觉得,或许跟这样一个女孩做朋友,也不错。但是他们的父母恨不得撮合他们,他不想惹上麻烦,所以还是……算了吧。
十五分钟后,谷忆旋扫光了所有东西,这才满足地擦了擦嘴巴,“我们走吧。”
闵世言点点头,起身离开。
此时,天已经黑了,两人回到永康路,感受着这里的喧嚣和热闹,依然走得很慢。
谷忆旋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偏头看向闵世言,这一看,他的侧脸落入眼帘,她就愣住了……
其实,在闵世言的心底深处,他并不希望和谷忆旋有过多的接触,这也是他客气地拒绝她请吃饭的原因。
他们是被父母安排相亲的两个人,都不想见到和认识彼此,难得这么“志同道合”,却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机缘巧合有了交集。现在,闵世言只想让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他就当没见过谷忆旋,也没认识过这个女孩。
可是现在,谷忆旋倚着他的车站着,她远远地看着他,唇角噙着一抹明媚的笑意,浅金色的夕阳正好洒在她身上,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既漂亮自然又活力四射。
如果时间倒退十年,让他回到毛头小子的时期,他或许不会拒绝这样的一个女孩,可是现在……
闵世言叹了口气,自然而然地走过去淡淡地看着谷忆旋,然后谷忆旋就适时地开口了:
“我知道你不会去我的咖啡厅的。但是这次的事情你真的帮了我很大的忙,我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走吧,一起吃顿饭。反正你也下班了,晚饭总归是要吃的。”自始至终,谷忆旋的脸上都挂着让人无法拒绝的笑容。
闵世言知道他是拒绝不掉的了,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那走吧。”说着他打开了副驾座的门,让谷忆旋坐上去,随后自己坐上了驾驶座,边系安全带边问谷忆旋,“我们去哪里?”
“永康路。”谷忆旋眉飞色舞地说,“带你去一家很少有人知道、但是味道和环境都很独特的餐厅。”
闵世言的心底隐约有了几分期待。
他虽然是a市人,但很小就出国念书了,二十八岁才回国。所以,他对a市并不是很熟悉,朋友也不多。在医院上班的时候,偶尔也会听同事说到,哪里哪里又新开了一家餐厅,味道很赞;哪条路上,有一家很独特的咖啡馆……
他也曾想过去尝尝,但一个人去……没意思啊。更不能和朋友同事去,和女的一起去怕被误会,男的……更会被误会。
这也直接导致了他的业余时间非常枯燥,他通常是直接回到公寓,有心情的话下厨给自己做点吃的,没心情的话直接叫外卖。饭后,不出门的时候只能用一杯咖啡和一本书来打发时间。
他听到很多同事抱怨外科医生的工作太忙,有时候在手术室里,一站就是大半天。但是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忙到什么程度他都甘之如饴。
同事开玩笑说,他对这份工作是真爱。
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是除了这份工作外,他没有可以爱的人和东西了。越是忙,他的业余时间就越少,他也就没时间去感受那份偌大的家只有一个人的孤独滋味了。
所以,他愿意忙碌。
今天……就让谷忆旋改变了一下他的生活好了,他也想尝尝另一种滋味。
这个时候,闵世言万万没有意识到,有些新鲜的东西,特别是人的内心一直渴望的东西,食髓知味后,是会让人上瘾的。
半个小时后,闵世言的车子开到了永康路,谷忆旋说餐厅停车不方便,让他把车子停到一个停车场,然后谷忆旋带着他走路去餐厅。
永康路是a市著名的一条休闲街,咖啡厅酒吧西餐厅林立,是压力山大的都市白领周末和晚上放松的好地方。
此时,正好是下班后的时间,街上人很多,却不显得拥挤嘈杂,也许是整条街气氛都很好很放松的原因。
谷忆旋来到这里,只是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下去了,她看了眼身旁的闵世言,笑了笑:“你平时走路是不是很快?”
“嗯?”闵世言偏头看了谷忆旋一眼,点头,“是。”外科医生通常要应对突发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病人身边,久而久之,他就养成走路速度很快的习惯。更深层的原因,还是因为他一个人生活了太长时间了,这么多年,那么长的路走过来都是一个人,他要走快点才不会觉得自己很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