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也是刚刚尝了大堂经理带回去的一个西红柿,这才引起他独家经营这种特种蔬菜的兴致的。对于他们高档酒店,从来都不怕贵,只怕东西不够新,不够奇。像孟天禄卖的那种特别蔬菜,正是他们这种高档酒店奇缺的东西。
从这天开始,鸿福楼老板如同望夫石一般,天天一大早就跑到南四道街守候,可惜的是,那买菜小哥惊鸿一瞥之后,就仿佛消失了一般。
三天之后,鸿福楼老板发动了自己的所有社会关系网,发誓掘地三尺也要找到这个买菜小哥!
孟天禄当然不知道自己一车蔬菜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买过菜之后,他就揣着钱来到住在县城的吴婶家里了。
吴婶名叫吴秀英,跟孟天禄老妈李玉兰小时候是玩伴,从小关系就特别好。加之三年前孟天禄出了事,吴婶借给他们家二十万,这交情就一下子结了下来。
只是这吴婶太过热情,总是孟天禄介绍对象。这一年里,孟天禄至少要见三个对象,也着实让他有点厌烦了。
不过,厌烦归厌烦,可对于吴婶的面子他却不能不给。毕竟,这是在他们家危难之际,唯一一个肯出手相助的人。不说别的,就冲这份恩情,孟天禄也不得不重视。
孟天禄鼓动三寸不烂之舌道:“小妹妹,你要是不信的话,拿个西红柿尝尝不就知道了。不是咱自夸,就我这西红柿,比起桃子还好吃!”
小姑娘噗嗤一声笑出来,这一抹微笑,恰如雨后的彩虹,又像天边的彩云,使整个菜市场都明亮起来。
“小哥,你这人真逗,我还就不信了,你的西红柿能比桃子好吃。”
孟天禄不以为意,捡起一个西红柿放在水桶里洗了洗,然后拿出水果刀切开,递给小姑娘一半,道:“不信的话,你就亲自尝尝?”
小姑娘本来不想吃,可是一接过这西红柿,鼻子顿时问道一股极为浓郁的清香。这香气仿佛有一种魔力,勾动她肚子里的馋虫,使得她不由自主的就咬了一口。
这一口下去,小姑娘彻底被这极为特别的西红柿征服,三两口就把剩下的半个西红柿吃完,末了还贪婪的吮了吮手指,那可爱俏皮的样子,引得所有人为之侧目。
“咦,这西红柿真的有那么好吃?”
“该不会是这小子请来的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