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黄金童地脉锁蜃奴1

金脚蜘蛛不同,金脚蜘蛛虽也结网,那网却能直接割裂猎物,金脚蜘蛛不通过网的颤动寻找猎物,而是通过血气,金脚蜘蛛只饮血,只有饿极了的时候才食肉。

所以大雾浓重之时,金脚蜘蛛可以通过血气,准确判断每一个人的位置,山上黄金童等,它都认识,这东西通人性,知道是主人朋友,绝不会冒犯,只有一个生人,那就是蜃奴。兼之蜃奴血气与常人不同,带一股海腥气,因为他是蜃蛤之奴,常年生活在蜃楼中,自带海腥气。

因此金脚蜘蛛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蜃奴的方位。而且关键一点是,蜃水只能迷九窍胎生之物,比如人和吞吐兽,都是九窍而胎生,蜘蛛之属六窍而卵生,蜘蛛一体有雌雄两相,自小养成的蜘蛛,不交而孕。蜃水是迷不了蜘蛛的,蜘蛛的腿中都有大脑。

放出金脚蜘蛛后,只在须臾之间,就听到了蜃奴的喊叫,必是中了燋毒,那种大声的喊叫,我很熟悉,手术刀和大宏发都曾喊过同样的声音。不过,手术刀的叫声最为惨烈,大宏发次之,蜃奴叫声又次之,究其原因,手术刀是自然之体,顶多抽点烟喝点酒,所以神经比较敏感,疼痛感也强。大宏发常年服食五仓化色丹,神经敏感度不及常人。蜃奴就更差劲了,长期被蜃蛤所迷,感知疼痛的能力十分弱,所以只能称之为喊叫,不能算作惨叫,手术刀当时叫的可谓是惨烈。

我将雌兽放回巢中,使了个点手令,雌雄两兽又开始吞吐,微风四起,浓雾开始变淡,五分钟后,始能看清人。

蜃奴叫了整整五分钟,声音越来越弱,倒不是他快要被毒死,而是他对疼痛的感受不是很强烈,但燋毒还是可以完美的限制其行动能力。

浓雾略一疏散,只见蜃奴在地上躺着,一动不动,金脚蜘蛛趴在他脖子上兀自吸着血。

我将金脚蜘蛛取下来,尾部吐了两根丝在手里,等十分钟后解燋毒用,然后将金脚蜘蛛收入百兽囊。

黄金童和张舒望拿着绳索,迅速走过来,先把蜃奴的龙头拐杖捡起来,收在一边,然后用绳子将蜃奴捆了个结结实实,张舒望会系张飞骈马扣,被那扣子捆绑之人,越挣扎越紧。

金脚蛛丝一化成水,我想都没想给蜃奴服了下去,蜃奴止住了疼痛,圆睁怪眼,呲牙咧嘴的蹬着我们。

我们下意识的站的远远的,因为不知道他有没有后手。捆绑时,张舒望已将其全身上下搜摸一边,除了一个钱夹子,身无长物。

我给他服用了蛛丝水时,张舒望正在翻开钱夹子,见我给他解毒,想阻止我,可已经晚了。张舒望说道,得鹿,你给他解毒干什么?

我答道:咱们没想要他命吧?

张舒望说小声耳语道:一来蜃奴多是听从蜃蛤差遣,平生没少杀人放火,二来蜃奴活着其实十分痛苦,死在蜃蛤之外,才是解脱。拿鹿骨刀去杀了他,也是功德一件。

没容我质疑,张舒望一把把我推到蜃奴跟前,我抽出鹿骨刀来,哆哆嗦嗦的拿着,看蜃奴的眼神时,莫名的害怕。这将是我第一次杀人?

{}无弹窗有些话我也只能在心里面嘀咕,有一肚子牢骚,不好发泄。那个时候,不能让蜃奴看出一丝火气,他这番不似赶吞吐兽那晚,毫无防备,此来早已下定决心,要拼个鱼死网破,我倒也不惧他的龙头杖,金脚蜘蛛就好使,可不摸蜃奴底细,万一他还藏着后手,后果不堪设想,我挂了倒不要紧,柳向晚这一生可就和我二爷爷差不多了。

所以得想个万无一失的办法,是时候试试雌吞吐兽的手段了。

我笑盈盈的对蜃奴说道:你先别急,至此还没问大哥你贵姓?

蜃奴说道:贝中之人,无名无姓。

我答道:那我叫你蜃哥吧。

蜃奴神色惊讶,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历?

我笑笑说:大家都是江湖人,谁不摸谁的底。

蜃奴警觉而立,催促说:你跟我走还是不走?

我说道,蜃哥,你得容我收拾下行李,这一去好几天呢。

蜃奴没再言语,算是点头默认。

我先打发大宏发走,大宏发眼圈通红,想来浪荡暗三门江湖七八年,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人间声色犬马,该享受的他都享受了,突然知道自己是个替死鬼,颇有醍醐灌顶的感慨,争什么富贵荣华,较什么长短闲气,恼什么人情凉薄,都是虚妄之影,哪如山间老农,五亩山田一头牛,朝戏林间鸟,晚看夕阳红,一碗咸菜粥,半壶大叶茶,乐得逍遥自在,正所谓:眼明身健何妨老,饭白茶甘不觉贫。

正如一些富贾高官,谁又能保证自己不是个替死鬼,大宏发是因运送玉龙膏杀机暗藏,换来无数钱财,富贾高官又何尝不是呢?只不过经手的东西不是玉龙膏而已,叫法不同,却意味相近。

大宏发仿佛也想的开了,临风撒下几滴清泪,山道上蹒跚而去。

望着他的背影我也心生许多感慨,但我顾不得整理这些心绪,蜃奴不好打发。

昨晚我和柳向晚在碎砖堆的空隙里用干草给雌雄吞吐兽搭了个巢。此时,雌雄吞吐兽都在巢中徐徐吞吐,山顶微风犹如兰山峪。雄吞吐兽并未发现蜃奴,倘若发现,必然一口飓风,再次将蜃奴吹跑,事实证明,雄吞吐兽虽然能暂时赶走蜃奴,终究不是个了局,蜃奴寻回之日,更如恶虎出笼,悄声突袭,一山之人毫无办法,总不能睡觉时安排人值班放哨。

我假装去收拾衣物,趁蜃奴眼睛盯着林慕蝉手中的冰锥,伸手到巢里,将雌兽抱出来,裹在一件破衣服里。使虫有三大原则,一是演局,二是手令,三是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