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就出现了故事刚开始的那个局面……
这是庭审现场啊?季红,这样做也相当于抛弃孩子呀?也就是弃子啊?这事可让法官为难了,显得庭审现场很尴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可不是小事呀?这叫藐视法庭啊?视法律如同儿戏呀?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的啊?
法院通过公安机关,找到了季红,也找到了袁平!告诉他俩,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你们是孩子的监护人,抛弃孩子要负法律责任的,你们必须出庭。
袁平还是不想出庭,公安机关要拘留他,袁平才被迫出庭。
经过法院核实和进一步的审理,认为季红无能力抚养孩子?
季红刚大学毕业,又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不稳定,孩子应该由其父亲袁平抚养,季红每月给孩子一百元的抚养费!
故事到处讲完了,发生故事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我不说大家都自会有一个评价,但可能看法,也不同?
我们可以想象,这个故事的发生,对季红来说,那是刻骨铭心的啊?可能在季红,她的心里,却造成了,永远不可磨灭的阴影?
季红,她以后还会轻易地相信男人吗?甚至不相信任何人?她的心灵是受伤的,她的身体也是受过伤害和摧残的,为了那所谓的爱?为了今后的工作?季红,她付出得,真是太多太多……
我更为季红鸣不平,可这有什么用呢?毕竟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人生的关键时候,不能迷失了方向?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里底线,在你的心里,你的底线,那一般是,不可逾越的?更不要随意逾越!若是特定的情况下,必须要越过你的心里底线时,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一定要考虑到后果?
一些只是表面的东西,看起来美丽无比,也许就是毒药?甚至剧毒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