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遇故知,而且还解决了这一代百姓的问题,至少他出现以后,青花会的人应该不敢再收保护费了,再加上不知道唐糖去哪了,所以他走得很急。
“老大,那个家伙很厉害!”见李大狗失魂落魄的回到沙发上后,顾超才悠悠说道,简直太厉害了,自己最敬重的老大在他眼前就像是没有长大的孩子一般。
“当然啊!牲口,禽兽,变态!”不提萧晓还好,一说起他,李大狗唾沫星子又开始飞了。
他还不厉害,那谁厉害啊!
“你说我是不是应该逃命了?”然后李大狗又询问着顾超,这个小弟的忠心还是很可靠的,就是智商有些低下,但是有句话叫做有病乱投医啊!
当初选择这个地方作为大本营就是看上了它的地理位置,不是说多么的发达。
因为这里太偏僻了,虽说是一个市,却毫不起眼,一般人还真的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呢。
而来就是这里离高丽只有一条江的距离,胖子可以随时趟过去,按照他这个体型,不穿救生衣也是沉不下去的,逃命一绝啊。
是时候好好的研究一波了,到底是逃,还是不逃。
“大哥,你走了,我们怎么办啊!”闻言后,顾超这个大汉尽然哭丧着脸哀求着,李大狗走了,他们青花会的弟兄们怎么办啊。
最初就是李大狗在京城某个公子哥的支持下才收复了这些家伙,然后在单东创建了商业帝国,这么多的牵挂,怎么能够割舍啊,说离开,一时半会儿还真的是搞不定的,但是不走?想想萧晓在这个城市就可怕,还有他说到做到的性格,那个小魔女在追过来,热闹了
“大哥,既然打不过他,那就投奔他呗!”忽然,顾超说道,当初他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打不过李大狗,那就加入李大狗,现在打不过萧晓,大不了就加入萧晓!按照那个男人那个性子是肯定不会管青花会的事情的,而且在他的压迫下,老大嘴里的小魔女应该也掀不起什么风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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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从那次以后,万玉娟这个丫头尽然被李大狗给迷上了!
多么壮硕的身材,多么有先见之明的男人啊。
曾经到现在的对比也就形成了一种颠覆,彻底颠覆了万玉娟的认知感,使得她开始倒追李大狗。
然而得不到才是最好的这句话被完美的演绎了。
在万玉娟,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施压下,万家人选择了和李家人联姻,也就是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天,李大狗再次展现了他的“机智”。
“婚姻是男人的坟墓!”
丢下这张字条,李大狗人间蒸发了,可想而知看见这张字条的万玉娟是何等的生气和暴躁,但是也无可奈何,因为李大狗早已经不知道去哪了。
“当初你不是很喜欢人家吗?”得知事情的真相后,萧晓不解的询问道。
既然喜欢人家,为什么不在一起,反而认为是一种折磨呢?人家女孩子丢抛弃了面子,可是李大狗这个男人尽然玩逃婚,这让万玉娟在她们的圈子里面该如何是好啊!
“老大,喜欢可不是在一起啊!”李大狗眼睛一亮,终于逮着萧晓不懂得事情了,作为过来人,李大狗还是很有经验的。
手已经抬起来,打算像是教训小弟一样拍拍萧晓的肩膀,幸好这个家伙最后时候反应过来了,顺手在自己的头发上摸了摸。
“大好的年华,怎么能够被一个女人给左右啊!我喜欢的是征服的感觉!当她被英俊帅气的我征服以后,她就不是我喜欢的丫头了”
作为过来人,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李大狗还是很有一套的。
虽说他说的还是有几分歪理的,他喜欢的就是追不到的万玉娟,所以才鼓足劲,当万玉娟被征服以后,也就失去了这种新鲜感,所以他不喜欢了,看样子好像没什么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