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不等他说话,我转身跑上楼。

脸红的不像话吧。

我像个小孩子,乐呵呵的跑回宿舍,在楼道的窗户边,看楼下打伞的他,我的心突然就变得温暖而满足。上楼的脚步都轻快了许多。小女生所有的心思都得到满足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边有一个陪伴自己的人,而那个人刚好是自己所喜欢的。他会把你所有的事情都放在心上,他会记着你说的每一句话,他会在你高兴或生气时站在你身边,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纯粹心情好。他会牵着你的手走过校园,随意的像只是放学回家一样。他会在早上给你发条早安消息,然后又埋头睡去。

我说,周末就别发消息了。他说,已经习惯了,到了那个时间就会醒的。

我说,我不需要你这样宠着我。他说,这怎么能是宠啊,还没到宠的时候呢。

我说,你要是忙就不用陪我吃饭了。他说,饭总是要吃的。

我说,张嘉,你教我唱歌吧。他说,我教不会,唱歌是天生的,你不适合唱歌。

我说,张嘉,以后别再叫我去唱歌。他说,以后你要和我一起唱,这样就掩盖了。你不许和别人唱歌。

你会记得他喜欢的球星,并且恶补许多和他研究方向的知识,只是为了下次可以让他惊讶。你会记得他下电梯时主动让老师先走的谦让。

你会记得他挤公交时紧握自己手的温暖。你会记得他兴奋的像个孩子的样子,然后逗逗他。你会记得他不喜欢女孩子挑食,然后吃下眼前的芹菜。

你会记住他开心的样子,想起的时候,自己的嘴角也会上扬。

即使是考研这样苦闷的日子,也会觉得这样的欢喜的。

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当习惯了一个人的陪伴时,你会习惯所有有他的地方以及他说过的话。而且想要戒掉这个习惯,需要用多大的勇气的和多久的坚持。

因为筋骨里已经习惯这个叫张嘉的人在身边了。

人的依赖感一旦生成,就会历久而不竭,刻骨而伤人。

习惯是最可怕的事。

因为你会忘不了,不想忘,也不舍得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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