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凌霄还会跟以前一样,带着他的一群猪朋狗友一起过来,但是,等我到了包厢才知道,整个包厢里,只有他一个人待着。
可是,他点了很多酒。
我走了进去,惯性地一巴掌拍上他染着亚麻色头发的脑袋瓜,“你的狐朋狗友今天迟到啦?”
这小子,并不似往日的那般二,而是跟一条快死的狗一般地抬眸看了我一眼,声音沉沉地说道:“没有,今晚我一个人过来。”
我看着他,突然感觉到他失落的情绪,走到了他的身边我就坐下,拍拍他的肩膀,“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虽然这个臭小子是混蛋了点儿,但是,人家的家世是真的好。
他父亲是安城的局长,他母亲更是企业女强人,这种出生豪门加官二代的孩子,不当个混蛋怎么对得起自己这么好的家世?
所以,他从小到大就没学好,抽烟喝酒、逃学打架,泡妞斗殴,只要是坏事儿,这小子就无所不能。
也因此,他才有幸结识了我。
大概半年前,我在安城新港码头那边,看到他宛如一条差点儿被人群殴死的狗,是我一时觉得无聊,出面帮他打了群架……
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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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是安城最奢华的夜总会,每天晚上,都会有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在这类进行着贵死人般的消费,这三年来,我也夜夜来此。
所幸,我不是来这类消费的,我是这里的陪酒女。
据说没有人知道北部湾的幕后boss是谁,只知道他是那么的神秘而强大。
我也不知道。
因为我是三年前才来到安城的。
因为幕后大boss的强大,北部湾虽然是夜总会,但是,也极少出乱子,就比如我这种陪酒女,说好陪酒就是陪酒的,从来没有男人胆敢调戏我。
呃,其实,也不是没有吧。
有的男人觊觎我的美色,有的时候甘愿当牡丹花之下的风流鬼,只是,当他们试图朝着我伸出他们的咸猪爪的时候,不是被北部湾的保镖给丢出夜总会,就是被我骗到北部湾隔壁的那条暗巷里打得连他家老母都认不出他来!
所以说,这三年,我在北部湾夜总会里,也算是混得风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