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快发现了自己的紧张,不由得哭笑不得。
之前也就在大学时谈过一次短短的恋爱,甚至他都不确定那算不算是谈恋爱。
那时候,不过是在同学们的怂恿下,被强凑鸳鸯似的,跟联谊寝室的一位女生,一起在校园里单独逛过几次,拉过了手,就被起哄道“成了!”
实则俩人压根就性格不合,说话都说不到一起,只是好像要完成任务一样,强凑在一起,算是谈了个恋爱,完成了“必须要谈一场恋爱”这个大学必修课。
到后来,乐江连那姑娘的样子,都想不怎么起来。
参加工作后,圈子一下子变窄,再加上程序员这个行业,姑娘的比例,比工学院的女同学还低,所以乐江跟女生亲密接触的经验值,一直就停着没动。
平时正常的谈事、对话还好,这一坐到一起,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乐江刚一坐下,就觉得一股如兰似麝的甜香包围了过来,香气中,满是温柔、美丽,还有一丝妖娆。
乐江坐下,自然地低头看了一眼脚下,就看到了旁边练飞红的双脚。
这一看,乐江心脏就是扑通一跳。
一双黑漆皮的细高跟凉鞋,小脚趾藏在了鞋子里面,四根白生生的脚趾从开口探出来,涂了亮闪闪的丹红指甲。
裤脚微微后垂,露出一截脚背,弧线优美,如玉如脂,性感难言。
乐江连忙抬头,直直地靠在椅背上,动不敢动。
车发动了,出站。
完了!
我可不会什么千斤坠,任波涛汹涌自岿然不动。
乐江心里大叫。
身子随着车辆左摇右晃。
左摇时,乐江就挤在练飞红身上。
右晃时,练飞红就挤在乐江身上。
夏天的衣服,薄。
乐江就觉得左边从胳膊到大腿,真真难以言表的触感传来,那么美妙,似乎带着无穷的神奇热力,随着每一次碰触,轰到了心里。
热!
乐江很快鼻头见汗,心里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