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判断,做事,习惯了。无论是宛水城,还是这小乞丐,她始终犯了自以为是的毛病。
乌嫣盯着沈镜月,她没和人商量事情的习惯,可背着琴廖那货的命,已她现在实力,不是逞能的时候。
“有什么话,就说,盯着我发毛!”沈镜月被乌嫣的凝视,弄得心慌。这姑娘安静下来,眼神比她那将军的爹还吓人。
“其实我拿走小乞丐的钱,弄脱臼手臂,本是想把人带走!”乌嫣学着习惯,去和人解释做事的理由。
“带走,干嘛?”沈镜月觉得意外,太正经,不习惯。
“你们都是有钱人!”
乌嫣还没说完,沈镜月瞪她,这是夸还是骂,有钱?谁能比你有钱,总督送的厚礼,比她的钱给多多了。
“听我说完再瞪,你们是有钱人没察觉,昨天那小乞丐,衣服破,身臭,手脏,但手上没有伤,脸蛋的皮肤也还好,可他乞讨的模样又很老练,真是常年的乞丐,身子骨不会那样健康。
而且,人群里有一男一女叫嚷的最厉害,一直盯着乞丐的一举一动,其他乞丐看见他收钱是嫉妒,唯独那一男一女,眼里是兴奋。
我拿钱走,果然就那一男一女反应最大。我想弄脱臼找了理由将小乞丐带走询问,后面发生的事你也知道了。”乌嫣撇撇嘴,没情魂,注意力本就和旁人不一样。
“额!”沈镜月一时搪塞,双手捧着额头,在盯着乌嫣,“这么简单的事,你就弄得这么的复杂!”原来在九门都没说实话,原来,找到小乞丐,最终目的,还不是拿钱,是怕对方是被人贩子要挟!不行,沈镜月单手捏着额头,她能把对方扔下马跑了吗?
“啧,我和你们又不熟,我独来独往习惯了。”乌嫣吹口气,鼓起脸颊,之前的二十年,到在这世界的六年,她连师傅,都是挑着话说的习惯,改,怎么容易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