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义仓章程

第五,对于凡是踊跃向义仓捐献粮食而且数量巨大的乡绅,官府必须嘉奖,至于具体的嘉奖方式,则是由商议之后再决定。当然,有奖便有惩,但凡发现有损害义仓安全或者从义仓谋利的人,必须严惩不贷,特别是利用义仓谋利的官员,则罪加一等!

列出以上五条要点,然后苏景又开始写详细的义仓办事流程,提出一些他个人在管理义仓方面的见解。

比如苏景提议义仓的管理采用轮换制,在各州、府、县设立官职,然后这些官职由南京派人担任,但不是固定的,半个月调换一次,在义仓调换管理人员的期间,必须得有当地长官亲自前往清点才能交接。

要是能够坐到这些,基本上就可以保证义仓不会沦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了。

当然,兴建义仓不是难事,管理也可以采用更加科学的方法,难就难在义仓能不能筹措到足够的粮食。

晚明的江南,是非常繁华的。

苏杭富甲天下,扬州更是大明的经济重镇,相信要这两地的乡绅富人捐献钱财不是难事,最难的还是如何把这些银子也变成粮食。

等天灾发生的时候,银子可不能填饱肚子呀!

所以,苏景也在章程中提议,趁早在四月份就开始前往湖广江浙之地购买粮食,这和之前袁可立想到办法一样。

但苏景却还提出了一条,那就是海路!

这是袁可立之前没有想到的,不是他想不到,而是他不敢想。

这个时候,台湾海峡还被荷兰人占据着,大明的水师虽然刚刚在澎湖打败了荷兰人的舰队,但明王朝无心在海上争霸,所以也没有见荷兰人打得很彻底,现在的海域,还大多数都被东印度公司占据着,所以袁可立没有去想这条路。

但苏景却想到了,他甚至还想到了,将来在招安郑芝龙之后,便立即让郑芝龙利用他和荷兰人的关系,到南洋去购买粮食。

等到这个危机渡过了,再让郑芝龙赶跑荷兰人,同时开始对台湾大开发,让内陆中许多饿肚子的百姓迁徙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