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冥王信物

“那么其他的,就都成了废品,而为其他的玉器死掉的那些人,也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利用,也就是白死了,纵使他们万般邪恶,却也是鲜活的生命,夺过来的。”

白启说着,眼眶有些微微泛红,说实在的,我明白白启的苦衷。

其实他有情感,只是这么多年了,上千年来,他的职位一直都要求他没有情感。

带走人生命的人是不允许有任何留恋的,就是要干脆,要冷漠,带走人的生命是他的本职,不能带有一点的同情心。

不能有一点的怜悯心,所以这么些年,白启的冷漠是因为习惯。

而白启的这一切牺牲所经历的事情,也铸造了他,终究不能同情的性格。

我微微低头抿着嘴,似乎开启这件事情,开启这尘封的秘密,并不是一件很好事情,好像勾起了白旗不愿提起的伤痛。

于是,我抱了抱他,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看着她微微泛红的瞳孔,说道“白启,最终,是你赢了,对吗,别难过。”

我所问的输赢,我和白启心里都懂,一旦成为玉石的戒指被电召出来,他就会成为,冥王所传递的,是传承的,最高的,地位的象征。

那么,谁知道这没遇见就可以继承冥王的位分,总是在各自有分工,对于权力的渴望是人是鬼还都是有的。

白启点了点头,他用宽大的手掌抚上了我的头发,轻轻地摩挲了两下,像是给自己带来一点心理安慰一样。

紧接着,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是的,最终是我赢了,那场战役过后,几乎,冥王,也只剩下了我这一个儿子。”

“整个冥界,能够有一点通灵本领的人,恐怕也只有我一个,父亲,他也在那场战役中死去了。”

“我是冥王,最小的儿子,几个哥哥,拥有比我强大的能力,可是他们彼此生,厮杀,彼此,争抢,打得两败俱伤,打得鱼死网破。”

“每个人都用自己这些年所掌控的事情,尽全力的战斗着,可是我偏偏就是我,这个笨鸟儿两耳不闻天下事的小王,最后坐享渔翁之利。”

“即使是这样,我也并不觉得很开心,一时间,掌握了阴界的各种事物,知道了有这么多事情要料理,其实心里面,还是很大的,恐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