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遇罗生门

我是个律师 江宁 2010 字 2024-04-21

刚刚有了些睡意,电话又响了,震动声一阵紧跟着一阵,催命一般,安奕鸣没好气地接起电话,“什么事?”

林枫的声音透着一股子急迫,“师父,出事了!”

安奕鸣匆匆赶过去的时候,林枫和魏诺喝了一桌子空啤酒瓶,魏诺心情不好,几瓶酒下肚就有些醉了,结结巴巴地说着醉话,“就算,就算我只是个助理,刚入职一年,也不能什么事都拿我堵枪口,当背锅侠吧。”

魏诺已经拿到职业资格,能够独立办理案件,但按照衡鑫所的规矩,仍然还是要给高桐做助理。高桐的业务能力当然是没的说了,只是个性上冷淡一些,魏诺与她的关系还不如与安奕鸣来得亲密。这些年民商事案件数量陡增,高桐虽然是刑事部,却也不单纯只办理刑事案件,偶尔也是有一些民商部办不完或者人情关系找过来的民商事案件需要处理。

其实高桐非常喜欢魏诺,一方面当然是因为魏诺顶着个司法考试省状元的名头,理论功底深厚;另一方面是因为魏诺是男人,这不是高桐“看上了”自己的徒弟,而是因为男性在律师行业里确实有不少性别优势,从头脑结构而言,男人考试能力不如女人,所以通过司法考试的女性比男性要多,因而通过司法考试且愿意从事律师工作的男人都是宝贝。所以,高桐愿意带着魏诺见当事人、开庭、开会,愿意手把手地教他,也把许多事情都放手给他去做。

这次魏诺与高桐发生争执是因为一起简单的建设工程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剥离到最后只剩下利息的起算点,原被告各执一词的起算点分别计算来看,大概有5万元的差额,所以案子一审宣判后,高桐就直截了当告诉当事人上诉没有太大的必要,不过,因为判决书不是当庭送达,当事人还是说等拿到判决书正本后再考虑考虑。一个月后的如今,这名当事人找到高桐索要判决书,并一再声明自己上诉的决心。高桐却说自己根本就没有接到法院通知领取判决书的电话,也没有收到邮寄判决书的法院专递。高桐长得很好看,是衡鑫所甚至是海城刑辩的一朵花,只是她个性太过于冷淡,尤其是陌生人看起来多少有些不近人情,甚至是冷血无情,这番话若是换个人来说可能当事人还能接受,但用高桐那个冷淡的调调说出口,当事人立刻得出她是在推卸责任的结论。

当事人怒了!电话打到承办法官的案头,法官也不客气,将何年何月何日按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地址送交快件、律师何年何月何日收到法院专递、专递的邮件编号是多少等等信息一一报来,并不咸不淡地怼了一句,“上诉是您的权利,但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否则,谁也帮不了您。”

于是,当事人再次找到衡鑫所大闹一通,对高桐庭审表现只言不提,只说一句,“为什么耽误我上诉!”

快递签收单就在眼前,判决书邮寄到衡鑫所的证据确凿,高桐也不能否认,她只能是一再道歉并解释就案件实体而言上诉的意义不大,况且理论上当事人还有申诉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人在气头上是不会被几句轻描淡写的话说服的,高桐也是被闹得实在没了

办法,尤其是那人嘴里零碎儿还那么多,她的火气也被骂了出来,她拿起那份快递单说了句——你看看清楚,是我签收的吗之后,摔门回了办公室,索性来了个不理不睬。

而在回执单上签字的魏诺成了兜底背锅的那个人,只是他级别太低,完全没有辩驳的机会,蒋明哲亲自出面与当事人协商,衡鑫所承认工作上确实有所欠缺,决定全额退回代理费并赔偿一半的利息,好歹安抚住了当事人。当然,这好几万块钱衡鑫所是不会出的,高桐更不会出,找来寻去,出钱的只能是魏诺。

魏诺一边敲着桌子,一边咒骂着说:“那天,送快递的人打电话来,她正在和几个当事人开庭前碰头会,当时我也在,所以她就让我下楼取快件,还要求打开来看一下,我能怎么办?只能照办了,我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开了,里面一共有两份判决书,我全都交给了她,还对她说,如果需要上诉的话,您就告诉我,我来准备上诉状。”

听了魏诺这一番话,林枫也跟着愤怒了起来,在律所干助理,谁没给律师们扛过雷、背过锅、挨过骂?遇到大方的律师多给些费用或是交办一些小案子收入不低好歹还值得,遇到抠门的别说单独代理案子的机会,几乎就等同于免费劳动力。所以林枫也絮絮叨叨说着自己在到衡鑫所之前待过的那家律所遭遇的种种“剥削”。

倒是安奕鸣很淡定,他之所以淡定是因为他不知道这件“罗生门”事件中到底是谁在说谎。他了解高桐,性格确实不热情,平时也不爱笑,很容易让人对她产生腹黑、自私的印象,但事实上她是个心思相对简单的人,想来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更何况她是这起案件的承办律师,助理犯错等于她犯错,就算要推卸责任,也不应该推给魏诺。可他同时也了解魏诺,魏诺法学读了七年,有很好的规则观念,性格单纯直接,个性棱角还没有被现实磨损,换句话说魏诺就是个理想主义者,他是不会撒谎的。那么是谁呢?安奕鸣做不出判断,也就不便发表任何意见。

魏诺心里有事,喝酒没个准头,一口气又干了整整一杯扎啤,憋了个饱嗝后,愤愤说:“是不是我太好说话,不懂反抗,她就把责任往我身上推。这事跟我有半毛钱关系呀,让我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