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可怜见,李清水以前可是一个看到血就要晕过去的家伙啊,天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现在的他连处理猎物都变得如此熟练了。
“真是的,这光芒不够亮啊!”
哪里是光芒不够亮,洞穴中除了双眼的适应性之外根本没有一点点的亮光,“手机,灯光给我!”
“好的!”触手蒙住西瓜双眼,背后的手电筒则照在身后的两人手上。
纯洁而天真的西瓜与身后那炼狱一边的场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请问作者此时要表达的是什么思想感情?(完本要考!)
这处地区或许是洞穴里面的生物故意派人来站岗的,虽然不是很宽敞,但是至少也够五个人做广播体操了,供李清水两人活动已经绰绰有余了。
“嗅嗅嗅。”
李清水不会知道,就在这处岗哨前方大概百来米的另外一个岗哨中,另外一波狼人正躺在地上休息,其中一个的鼻子动了动,随即睁开了碧绿的双眼。
“有闻到吗?”它看向自己的同伴,果然见它舔了舔嘴角。
对视一眼,双方皆是龇了龇牙,那碧绿宛若绿豆的眼珠子肉眼可见的变红起来。
“鲜血的味道啊!”
两只拿起靠在墙壁上的武器,一步一步追寻着这股气息往死神的方向赶去。
还好有库娅这丫头,两人要用水的话还是很简单的,处理的速度很快,然而再快,也快不过敌人巡逻的速度。
李清水站起身来,手中的动作已经停了下来,除了不要的内脏之外,两匹狼已经被两人及其公整的给肢解了。
活动活动身体,李清水冲手机道:“这东西你来背!”
“啊,怎么又是我做苦力啊!”
虽然心中很不满,但是手机还是老实的将一根触手变成针尖一样的穿过野狼的后腿,变成直立的人形大小手机版背在身后。
因为库娅的水之力,两人身上没有粘上一点血腥气,这一点是李清水很满意的,正当几人要再次前进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