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她并不能接受到我给出的信号。后来,我与那个女朋友的关系也自然变浅薄起来。
一直要不断解释才能勉强挽留住的东西和“被乱糟糟的关系与旁人缠住,被无用社交捆绑,为无所得的任务奔波疲累”有没什么不同呢?
是啊,这份相同,假以时日定会出现引颈受戮之感。那么,在清楚可取之处为负数前,是否就该早些作好告别的姿势?届时,在它还没完全坏掉之前,我或许还能真心的说句:珍重。
这一刻我在很认真的想这个答案,有些庆幸:它是否定的,而且是十分的肯定。
大致是,梁博的≈ap;lt;日落大道≈ap;gt;里唱的那般:
我们寻找着在这条路的中间
我们迷失着在这条路的两端
……
我们奔跑着在这条路的中间
我们哭泣着在这条路的两端
人生是一条从呱呱落地走到死的漫漫长路,如果一定要负重前行,那么也要经历后做筛选,然后留下最合心意的那些啊!
扔掉的话,等到积攒到一个阶段,自然会做出决定。等到醒悟后的那时和那种决定便是衡权利弊以及十分看透后的不可留。
至于“醒悟”,有时是一瞬间的事:这一舜有的需要很多年,有的真的就是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