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神经病的想起那是睡不醒在一年前因收留她这个没出息的狗友,而不惜花上一笔大价租来的新公寓。我也记起房东太太是个寡言的妇女,多大年龄与姓啥名甚什么的我忘记了,穿着倒是很普通,就是电视里时常一闪而过的那种在小区散步、公园里锻炼的中年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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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很不幸,我就是没想起最重要的事——喂猫。那是一只被人遗弃在路边的小猫,睡不醒善心大发捡来的,公的母的我又忘了,只记得睡不醒给其取了个矫情到死的酸性名,阿斗。
没错,就是那个传闻中扶不起的阿斗。
捡到阿斗的时候,它俩后腿就已瘸,很小,貌似还没断奶,当睡不醒以“母亲”身份将其带去宠物医院救治,穿粉色连衣裙的宠物医生一连三摇头,表示她也无力回天的时候,我的睡不醒一屁股坐在大堂中央,从梨花带泪哭到稀里哗啦,直到眼影唇彩、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坐在二楼休息室的很多“家长”也纷纷向我们行注目礼,前台的接待妹子见场面太难看,当机立断叫来了宠物店的保安,接着我们两个正常人和一只残猫被当做精神病被人架走,扔在了离他们好几米开外的铁门外。
被人视为与小猫等量、一起往外拎时,不同于睡不醒的一脸生无可恋,我是又惊又喜。喜的是生平第一次有人不嫌我重,心里那叫一个爽歪歪。
错就错在那时不该穿套头衫!
当人家要把我当东西拦腰举走时,我本能的躲了老远,谁想身后还藏着个人,一把抓住我衣领就死活不放,我花百来块淘来的某宝黑白相间爆款瞬间就被染指了。
“你说你一高级工程师修什么不好,偏去当煮夫折腾什么油烟,现在倒好,我的清白之身非让你给留下了五个指尖分明的黑爪。你…你…你…”我那时你了老半天,也未能在口中说出个具体的你什么出来。果真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贫民,一紧张脑子就卡壳。
“你得给我负责任!”情急之下,我才冒出这么一句没名堂的话。如今再想起,假如我应对突发状况时组织语言的能力强一点,我绝不会说出那种令人浮想联翩的句子。
可惜,当时无论我反应快慢与否,言辞妥当与否,油烟男都是一副包公脸,一点反应也懒得给。唉~真是差点没勒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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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那刻,我没由来的痛恨起一个“并不能移动的固体建筑”!假如那时我与睡不醒正处闹市,情况或许相对会好些吧!毕竟对于一个正毫无形象、且歇斯底大哭的人来说,匆匆而过的都市人流所呈现出来的冷漠会让人觉得莫名欣慰。
偏偏宠物店位处偏僻,即使正值下班高峰,路上行人也不多。街上来往多是已买菜回来的年迈大叔,或刚出门在路上瞎溜达的退休大妈。那些人算是每个都市里的一抹特别风景吧,他们已与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脱节,整日悠哉悠哉的晒着雾霾里的太阳,我给她们一句简称:“闲得慌”。
当时我们两人都带着一股“被丢出来”的狼狈与不堪,而大叔和大妈们则“很不识相”的以一种打量世界名画般的目光驻足在我们身旁,我气的当时就跟个泼妇一样开始骂街,等我念跑最后一个阿姨时,睡不醒才算从悲痛中缓过来了。
她说,对不起啊,其实我没想当众大哭,就是心里太难过,没忍住。
嗯,我知道,这才是她啊!感性到为一只流浪猫大哭的事儿她做的可真像她睡不醒的风格。
那一刻,我竟很意外的想到一个词,那应是“宿命”。当命运决心让我失去一个发小的那一刻,它就给我安排了更好的人出现在生命里。那时我便知道,这桩失与得的买卖,我终究也不算太亏。
因为要失去的人,迟早会失去的,无所谓早晚!而该来得总会在最恰当的时机出现,为你撑起一把无名伞。
至今,唯一觉得很对不起的,是那只可怜猫。抱歉啊,因为我的大意疏忽,就那么一不小心让你当了饿死鬼,你可记得一定要原谅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