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男人?”大哥愣了愣,随后惊喜的说:“原来就是你!真是踏破。。。全不费工夫!”
秦宇这才有机会第一次仔细的打量了刀疤口中的大哥,一看之下顿时吃了一惊,难怪会觉得此人说话语气怪异,原来是个金发碧眼的老外!
康熙十一年的老外,这可是个稀罕物!
直到现在,秦宇才算反应过来,之前那个两个侍卫口中的胡子,指的是什么了。
“是我,怎么?”
“那些打火机,是你做出来的吧?你还有多少,全部给我!”老外大哥狂笑不止,冲身边的刀疤说:“带他回去,把所有的打火机都搜出来,这东西对我们有大用!”
“我要是说不呢?”秦宇斜过眼睛,很不爽的看着眼前的老外:“你觉得凭你们两个,是我的对手?”
为什么自古以来进入华夏的老外都有这个毛病,好像看华夏人就跟奴才似的,想搓圆就搓圆,想捏扁就捏扁?
老外大哥一愣,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竟然笑得弯了腰:“哈哈哈,你觉得我能当上大哥,是因为比你们能打吗?”
唰!
金发碧眼的老外眼神一冷,闪电般的从怀里摸出一件黑乌乌的东西,指向了秦宇:“跪下!”
秦宇瞳孔猛地张大,身旁的刀疤脸上也流露出恐惧的神色,显然是见识过这东西的威力。
枪?!
现在是什么年代,1672年还是1673年?眼前这个老外竟然掏了把枪出来?
秦宇迟疑了一下,这枪看上去还像模像样的,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型号,他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老外轻蔑的一笑:“大清帝国的人都这么无知,这叫火枪,是伟大的日不落帝国的产物!管你的武功再高,我要取你的性命,只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
“搞了半天就是把火枪。”秦宇松了口气,他知道火枪是需要上膛的,而且声音极大,谅这个老胡子也不敢在这开枪。
三人此刻靠的很近,近到几乎伸手就能够到对方,秦宇微微一笑,他一直想要的,就是这样的距离:“你那老古董还是收收好吧,我要是你都不敢揣在怀里,万一要是走火了,死的就太他吗冤了。来,我给你们看看什么叫真正的高科技,比你那玩意儿牛x多了。”
说完,秦宇也从怀里摸出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方方正正的。
“这是什么?”老外大哥和刀疤脸都是一脸迷惑,不解的问。
“这叫电击器,很销魂的,来给你俩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