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炖大肉。”二十六这天,就应该开始准备过年的吃食了。
于斐昨日里买回来的肉不少,脊梁骨、里脊、猪腿、五花,几乎什么样儿的都有,李沁熬了一大锅的热水,把脊梁骨和拆分好的猪腿都洗干净了,就放到了锅里,然后再加上少许的盐、大料、花椒,熬上了一两个时辰,整个屋子,肉香四溢。
这下子,不光两只猞猁急的团团转了,就是猎犬,在外面也时不时地拍打着门。实在是太香了,大家一个个的都不淡定了。
新出锅的拆骨肉,配上加着厚厚蒜泥的酱油是最好的。而且因为是家猪,可比李沁他们平时吃的野猪好太多了。肉质细嫩,且一点土腥味儿都没有。一口下去,齿颊生香。
李沁趁着热,把肉全都从骨头上撕了下来,那些撕不下的,就便宜那些眼睛都快红了的家伙。
看着大家争抢的样子,李沁忽然觉得,这骨头买的有些少了。
猎犬向来让着猞猁,这次也是,猞猁一过来,本来都要扑上来的猎犬又自动给它们让了地方。好在猞猁长得像猫,胃口也和猫差不许多,吃了两口,便眯着眼睛去旁边趴着了,猎犬也才终于得以大快朵颐。
其实不光这些家伙,就是于斐,也觉得这猪肉实在是太好了。明明没看到李沁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简简单单的煮了个肉,可还是比山里的好吃太多倍。要不是这些天吃的太好,他自己也不会只吃两盘子拆骨肉这么少了。
“二十七,杀公鸡。”
于斐早在二十五上街那天就把公鸡买回来收拾完了,所以李沁根本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二十七这天反而闲了下来。
有了时间,两人就打算去葛家看看。
不过,不等他们去葛家,葛家一家人就喜气洋洋的来了他家了。
葛家来的是葛大叔和葛大哥,其他的人都在家里忙活过年的事儿,不能全都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