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早点睡,第二天特意起得很早,疗养院这边背靠高山,一大片丘陵地形的草地与树林都属疗养院的土地。
清晨这边的空气会很好,还应该很清新,缺点最多是稍微有点凉。
永远跟着张楠到处跑的管家汤姆在老板住的单幢别墅上方、一块突出的平坦岩石上,提前铺好了一块厚垫子,老板今天要迎着朝阳打坐。
这两天被关兴权飞天的事搞得心态起伏太大,一会提心吊胆,一会又兴高采烈,甚至还有感动的时候,张楠今早需要调整一下。
这几年有空时都会练练养身道经,虽不是每天坚持(需要坚持也就是缺了自然。),也明显能感觉到自己的生体状态要比上辈子同一时期好得多。
上辈子这时候自个正在琼海经历疯狂的楼市,生活节奏、条件上也没法同如今相比,连烟都比上辈子同一时期少抽一大截,自我感觉不好才怪。
盘腿而作,没去思考时间,就是放松,调整呼吸。
慢慢的就不再需要去刻意的调整呼吸,甚至连耳边的清晨鸟鸣声也渐渐忽略,全身的放松,一切顺其自然。
不知多久,起身,神清气爽,感觉天地都如此清新。
环顾四周,远远的看到姐夫和林明几个也正在锻炼,大概已经跑完步,正在草坪上玩类似于太极的推手,但又略微有些不一样。
别看动作软绵绵,一发力那都是能要人命的!
道家博大精深,感觉姐夫和关哥他们这两年貌似越活越年轻了,将来长生不老是扯淡,大家长命百岁倒还是很有点盼头的。
外甥项佳楠也在那,小伙子这会还没法同其父亲那样练习这种貌似高深的道家经典,姜望秋正指导他军中的格斗术。
原看看着小伙子已经有些火候,显然之前在老家也有人在教他。
张楠感觉这样挺好,华夏人嘛就该学习点强身之术,总比二十年后一帮小年轻一天到晚沉迷电脑、手机游戏的好。
枪禁刀管制,要是再不练练自个的身体,将来的小年轻们除了会网上开嘴-炮和应付考试之外,还会点啥?
张楠的小学体育老师说身体不好的学生是废品,比思想品德有问题的危险品都还要废、无用!
年轻人是该锻炼,不然连个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资格都没有,这要枪没枪、要刀没刀的,碰到花胳膊就成了昨晚吃到的菜马了。
20年后花胳膊何其多,反正张楠感觉要比自己是小伙子的时候多。
世界永远残酷,没人会去可怜菜马,除了菜马的同类。
菜马的同类是啥?
任人宰割的菜马!
没去凑热闹,张楠回到别墅,仆人们已经准备好了早餐。
华夏式加西式,粥、淡馒头,小咸菜、酱瓜、咸鸭蛋和面包、蛋糕、牛奶、咖啡、果汁都有。
苹果汁,当地特产,附近是大片的苹果园,镇上的冷库里有去年的存货。
查里兹-塞隆起来不久,一进小餐厅就对侍者道:“粥、一份小酱瓜,一个牛角面包、一个淡馒头,再来一杯热牛奶。”
张楠正在用筷子和着酱瓜往嘴里扒拉粥,每次听到查莉的话都忍不住摇头:这就是未来的塞皇?
画风有点不对嘛,说的是挺标准的普通话,要是不看人只听声音和要的食物名称,实在和自己脑子里那个查里兹-塞隆对不上号。
看着是西方名媛,饮食习惯早就被自己带成大半个华夏姑娘,过会看她一手扒粥、一手抓着个馒头啃的样子更别扭。
啃着馒头还和你说话,还是边啃边说,“哥,吃完就去骑马?”
嘟囔,嘟囔更贴切。
“嗯,吃完先去换套衣服,过会就去。”张楠嘴里塞着馒头呢,含糊应着。
以前在农博升的书房里看到过一本六十年代出版,有关于华夏古代北方与西域各游牧、定居民族日常生活特点研究的专业书籍。
张楠大小也算个吃货,那本书的内容倒还记得比较清楚。
根据那本书的描述,那些个游牧民族在最各自最强盛的时候,普通本族牧民也不可能天天有肉吃,奶、血制品占了日常饮食中的很大比例。
特别是奶制品在饮食构成中的比例最大,植物性食物在温暖的季节里也应该不少,再加点野味与鱼类,真是有什么吃什么。
基本上早期的游牧民族都吃鱼,不吃鱼的很少,不吃的原因逃不出后来的那些个宗教信仰和些比较另类的丧葬习俗,反正属于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游牧就意味着不稳定,时时刻刻与天斗、与地斗,不吃鱼等于少了一项重要的食物来源。
至于牲畜,对游牧民族而言是宝贵的,估计除了一定等级以上的贵族之外,一般人压根不可能天天有的吃牛羊肉。
牛羊就宝贵,马更是游牧民族的存在基础,要是没有马,那游牧民族就和野人差不多、什么都不是!
马,最宝贵!
自古以来,在各游牧民族的饮食结构里,马肉也是最珍贵的食物,一般的部落里只有在最重要的日子里才会杀马吃肉,铁木真时期的蒙古人就是这样。
不说普通牧民,以一般贵族类举:平时吃羊,有比较重要的客人来访的时候常会宰牛,要等到重要节日、祭祀或极尊贵的客人造访时,那才会杀马。
直到60来年前,这苏联的哈萨克斯坦人基本上都还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他们对马情有独钟,自称是“马背上的民族”、“世界上骑马最多的人”,还把马视作最忠诚的朋友。
最忠诚的朋友,人类对待这类朋友的方法一般是等朋友没了利用价值之时,宰了吃肉,不如狗。
同几千年来几乎所有的游牧民族一样,据说“爱马如命”的哈萨克斯坦人同样不忌讳吃马肉,甚至是极度喜欢,马肉甚至是日常生活和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味佳肴。
哈萨克斯坦人常说:“我们爱马,也爱吃马肉,几乎人人都吃,这一点也不矛盾。”
这会餐厅里瓦西里就在说:“哈萨克斯坦人说世界上最爱吃马肉的是狼,其次就是他们哈萨克斯坦人自己。
我之前到这边来办事,每次都会吃到马肉,其实挺好吃的,真不骗你们。”
查莉小姐不吃,一边的项佳楠也在纠结之中,害得像平时吃饭都百无禁忌的马克兄弟等人都变得犹豫不决,瓦西里不得不为大家增加点信心。
听了瓦西里的话,查理兹-塞隆左右一看,略微有点不好意思,不想大家因为她的感受而特意迁就。
“你们别管我呀,想吃就吃,在美国可不大吃得到。”
各人各表情,除了之前来过哈萨克斯坦这边的人,还真没几个吃过马肉。
除了出身华夏的伙计,像马克、兰迪等人,马是常见,但别说吃,马肉都没见过。
美国主体民族来自欧洲,因为历史上宗教方面的某些原因,说马肉是异-教徒的食物,再加上美国那短短的历史上发生过的一堆与马肉有关的乱七八糟事件,在美国极少有人吃马肉,或者说不到万不得已之时,那是不会吃马肉的。
甚至这会都还常有议员一类的政客跳出开,宣称要在全美范围内禁止屠宰、销售、食用马肉。
别认为那些政客都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们中绝大部分人只是从宗教与健康方面偏见的去考虑、宣传。
马肉不健康?
有些美国人到现在都还认为马肉不能吃,吃了会中毒!
美国养的马不少,那难道所有在美国的马儿都能寿终正寝或人道毁灭、无公害处理?
扯淡!
每年有超过10万匹马从美国被运往其他国家制成马肉销售,资本市场,只要有利润,那是没什么会被么浪费掉。
不用迁就查莉小姐的感受,那就吃吧,反正对一群食肉动物而言,满桌子的各式马肉菜肴还是挺诱人的。
张楠用自带的筷子,弄了点类似于“手抓羊肉”与“土豆炖牛肉”这两样菜结合到一块的一种马肉菜肴,塞嘴里品尝了一下。
没传闻中“马肉膻味重、肉粗咬不动”那么夸张,口味优点类似于牛肉和驴肉的结合,也没觉得肉纤维太粗、咬不动塞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