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老嬴的目光突然充满了惊恐,妈的这货不会真是个基佬吧?想想真有可能啊,有谁喜当爹当的还这么愉快的?就算有,也绝对不可能是皇帝,何况是始皇帝。
所以只有一个解释,老嬴跟荆轲才是真爱,所以老嬴才会照顾骊姬,才会拿天明当亲儿子。
卧槽,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老嬴打了个寒战,“想什么呢!朕不是那个意思!”
他们这个年代基佬风可是很盛行的,龙阳之癖这个词语的发源人龙阳君死了才几年呐?忘啦?还有当年他小时候那个嫪毐,还喜欢玩嬲,因此领悟程度丝毫不下于后世腐女遍地的时代,瞬间就懂了钱谦的意思。
“我懂,我懂,我不会歧视你们这类人的。”钱谦忙着对付其他肉类去了,反正老嬴也打不过他,就这么着呗,不被近身的话,也没什么了不起。
“老子是说,当年荆轲本来能杀死朕,然而看见老婆孩子在我这过的还不错,就放弃了这事儿,主动让盖聂杀死了他,还托我俩照顾他孩子。”
老嬴恨得肉也不吃了,也不自称朕了,咬着牙一字一句地瞪着钱谦说道。
“噢,这么回事儿啊。”钱谦可算懂了秦时明月的千古之谜:荆轲的五步之剑号称绝杀,绝无失手的可能,此乃官方设定,天下第一杀手不是吹逼吹出来的。况且他一个登峰造极的强者,怎么也不会杀不了老嬴这种不会武功的人。
“况且我也真心很喜欢小丽,可谁知……唉。”老嬴喝了一口五粮液,摇头叹息,也不知道是叹息丽姬的死,还是感叹肉全被钱谦抢光了。
“噗……”反而是钱先生险些一口喷出来,妈的什么鬼称呼,小丽这么土的名字是怎么混进皇宫内院的?好比说纵然一个妹子长得很好看,可一张嘴“你好,我叫王钢蛋”,你还有上她的欲忘吗?
不过想想这群土包子的文化程度和审美能力,钱谦也只能勉强接受了这个设定。
老嬴最后举起一杯酒,冲着钱谦道:“先生出征在即,此宴此酒,为先生壮行!望先生旗开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