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名扬世界的“狗”

前面两种全加的就叫“辣起司狗”。裹了玉米浆的油炸热狗,而且插了热狗根小竹棒的叫做玉米狗。(在台湾有时也只称热狗)玉米狗可以直接吃,或是沾了芥末或是番茄酱之后吃。

受各地方不同饮食习惯的影响,热狗会使用不同的材料,传统上会使用法兰克福肠,而一般则以猪肉或牛肉为主,但也有使用牛肉及猪肉的混合馅料,或是甚至使用火鸡肉、鸡肉或蔬菜类等不同材料制作,再经过调味,入味,有时会用烟薰,然后烹煮。

在出货前一般会先把包覆热狗的覆膜先去掉。一般尺寸的热狗长度是6寸(15厘米)。在某些地方则是长度12寸(30厘米)的热狗比较受到欢迎。

hotdog一词却来源于一张漫画上的讹写。1906年时,细长流线型的香肠,在美国仍是一种新奇的食物,有各种各样的叫法,如“法兰克福香肠”、“法兰克香肠”、“维也纳香肠”、“小红肠”,还有叫“德希臣狗香肠”的。

德希臣狗是指长体短腿棕毛狗,由于香肠的形状颇似这个品种的狗而得名。在这期间,获得点心注册经营权的哈里?史蒂文斯,把他制作的德希臣狗香肠面包推销到纽约的棒球赛场中,成了风行一时的食品。

在纽约巨人队的基地“波洛”运动场内,史蒂文斯雇用的小贩们,在看台上叫卖:“快来买热的德希臣狗香肠!”这年夏天,《赫斯特报》的漫画家塔德.多尔根在看台上,见那狗型的香肠和听到小贩们犬吠般的叫卖声,灵感顿生,即兴画了一幅漫画:一个小圆面包里夹一节“德希臣狗”香肠,上边抹了一些芥末。

多尔根回到办公室,把漫画润饰了一下,但写说明时不知为何突然想不起来如何拼写dachshund(德希臣),只好写个狗字,结果漫画中小贩的喊声就被写成了“快来买热狗”。

有趣的是,这一讹写居然热受欢迎,立刻传开了,不仅站住了脚,而且还把其它叫法都送进了历史博物馆。创造了hotdog一词的多尔根成为美国一位漫画大师,他的作品均以“塔德”著名,人们一直怀恋他那些有趣的漫画;美国几家漫画博物馆都在显著地位陈列他的作品。

专家们认为,多尔根有创造“热狗”一词的功劳,可是,直到今天,不知翻了多少遍藏画,却找不到那幅讹写为“热狗”的漫画,只是流传着有关漫画的有趣故事而已。

尤为惊人的是,美国人每年消费190亿根热狗,人均90根,价值5亿美元,吃掉的热狗铺在赤道上,可绕地球26圈。

热狗名扬世界——这可说是德国的法兰克福,为世界美食界作出的贡献,因为法兰克福肠是热狗的祖宗。

当然,现在,不同地方的人已经有了不同的做法和吃法。

不说世界各地了,就说德国,香肠能有上千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