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莫斯金菲士,外号“调酒师的噩梦”,因为酒里有大量的蛋清奶油,所以摇制的时间格外长,一般需要shake近半个小时,如果说水割废手腕,那么拉莫斯金菲士就废手臂。

“客人,这位主调连做三杯水割,怕是没有力气了,要不然我来帮您做,我曾经也学过调酒。”旁边老早就盯上谢无臻的一个外地公子哥见缝插针。

周熠狠狠地剜了旁边的调酒师一眼,他爹的,竟然想跟他抢人。

他一个眼神,自然就有人上前把那个公子哥弄走,瞧见公子哥远离的背影,周熠心情大好,他睁眼说瞎话,“那位客人好像家里煤气泄露了,还是让我来为您调酒吧。”

谢无臻没有理他,喝着手中的水割,等到周熠将拉莫斯金菲士递给她时,她已经要醉不醉了。

醉态的她,微微眯眼,色气如席卷夜色的斑斓灯火丛生,唇上酒渍湿润,似是吸饱了露水的花瓣,周熠看得心热,一直关注着谢无臻的众人自然也没有好到哪去。

“还喝吗?”周熠问。

谢无臻红艳的舌尖舔过唇瓣,周熠凑近他,两人距离近地只有分毫就可以相吻。

这时候突然传来声音,“女士,行行好吧,买我一副画吧。”

穿着一身白色罩袍的青年用着清冷的声线道,他掀起雪白眼睫,蓝灰色的眼珠潋滟着笑意,点了点自己唇瓣,笑着道,“价钱只要一个吻。”

谢无臻瞥了一眼周云衍,“你的画不值这个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