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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斯鸣正想问他能不能看得懂,但江北提前打断他说:“立刻发给我。”临挂断前,顺便说了句:明天去买台笔记本电脑。

听完江北的话,孟斯鸣也只停顿了2秒,立刻穿上衣服去楼下大堂找服务员,大约过了40分钟,孟斯鸣接到了江北的电话。

甫一接通,江北没什么寒暄就直接说:“打开你的合同,找个笔,我一条一条和你过。”

孟斯鸣傻了几秒钟,这就开始了?他就像个机器人般,听着江北电话里的指令,先去找笔,又乖巧听话地坐回了桌前翻页。

“先看第三条,签约期限,他草拟的是20年,太多了,一般的艺人寿命没有那么长,就算有,20年以后你也四十多岁了,有家有口的不能受太多限制,且不排除你日后走红需要有自己的事业,我建议你改成8-10年。记下。”

孟斯鸣点点头,在第三条的日期里乖乖记下。

“再看31,甲方拥有安排乙方一切有关的演出工作权利,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在这条里,加上一个前提: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

孟斯鸣拿着笔的手快速在合同上写下江北的话。

“再看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其他演艺合作合同之类的,这个是妥妥的霸王条款,意思是无论他们付不付与你钱,你都不得寻求其他谋生手段,这条不合理。”

孟斯鸣问:“那我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