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售会那天,在一众带小饰品的粉丝中,江暹抱着一个正正方方的东西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余夕琛和上一个粉丝挥手告别,看向他的时候眼睛里的笑意都没有完全消下去,他瞳色偏淡,棕棕的。那是纯粹的,干净的,真真正正感到快乐的眼睛。

如果每天都看见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他不可能没有灵感,江暹想。

面对着他的缪斯,他亲手将他准备的精美的礼品献上,余夕琛看到那巨大的画框时愣了一下,询问到:“我可以拆开嘛?”

江暹笑了笑

“就是给你画的。”

余夕琛内心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一面拆开包装一面说:“我还记得你,你上次来听我演唱会我还给了你一只蝴蝶!”说这件事的时候他似乎很开心,笑眯眯的,圆眼睛都笑弯了。“那蝴蝶是我自己做的,好看吧!”他骄傲的扬了扬头,台下的粉丝尖叫起来,这模样实在是可爱。

打开的一瞬间,余夕琛愣住了。

里面是一幅画,但这幅画和他之前收到的都不一样,对比色很明显,一眼就可以看出明暗。这位小画家好像把可以用到的黄色全部添加了上去,和画中站在台下的小人相比,画上的余夕琛简直是在发光。

连台下的人都发出惊呼声。余夕琛如获至宝的托着边框,看着对方欢喜的笑,江暹也勾了勾嘴角。时间到了,江暹起身,余夕琛有点不舍的看着他,遗憾的说:“下次还来啊!我一定记的你!”背影回头,看见对方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金色的头发一下一下的晃着。

于是他说:

“好。”

他从未如此热烈的喜欢过一个人,热烈这个词不属于他,他应该是冷静,理智,奇怪,疯狂。这才是他的代名词。

或许在他接过那蝴蝶的时候,对方金黄色的小麦一样的头发和眼睛,已经烙在他的心里,一辈子不可磨去了,但这颜色鲜艳,却也太过于混淆,把它混到一堆小麦中,有谁可以发现那一点与众不同的颜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