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夕琛现在只想答应他,只想一个劲的说好,他突然发现对方其实说的没错,自己真的很迟钝,很迟钝。
他真的怀疑是不是眼睛生个病伤到了脑细胞,不然他怎么可以迟钝成这样?
他不知道怎么就反应过来了,等到长大才反应过来原来小时候的自己,也是喜欢他的,或许他也是一见钟情,真真正正的一“见”钟情。
对啊,如果不是因为那极度相似的声音和与他记忆中有七八分相似的外貌,余夕琛真的不会去关注一个男团。
他喜欢对方的原因是因为记忆中的那个人。
他太想他了。
换句话说。
他太喜欢他,喜欢到思念。
如果一个人不在乎另一个人,对他没有感觉,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那根本不会有思念一说,只是因为太在乎,太喜欢,太爱了,人才会不由自主的思念,因为渴望,所以思念他,希望他可以来到自己的身边 。
余夕琛懊悔着,自己真的很迟钝。
原来在小的时候,他喜欢的人就是江暹。
和对方说的一样。
他这辈子也不可能会对另外一个人有好感了。幺儿在他心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是无人可代替的,江暹也是,原来不知不觉中同一个人以不同的形式陪他度过了他最艰难的时候。
因为爱他,所以爱他。
因为他太爱那个小幺儿了,所以他才会在意电视屏幕上的江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