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实在太过于惊喜和开心,余夕琛马上决定今天休息一天,不上班了。
他是开花店的,父母给他留下来一间小别墅,位处的地方也稍微有点偏僻。别墅上下两层,上层被余夕琛改造成了自己的房子,下层别给他改了层的花店。
房子外面围了一层栅栏,除了入口处的都有人那么高,那里面是他种的蔷薇花,各种颜色的都有,然而占多数的还是白蔷薇。余夕琛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很喜欢白蔷薇,可能因为他之前一直听人描述白蔷薇有多么漂亮,然而自己却一直没见过。为了弥补遗憾,才种了这么多。
他高中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落下很大一节课程,怎么补都补不上,高考也自然失利了。
余夕琛也没有什么特长,只好在这安静的一隅地里面开个花店,自娱自乐。
在花店门口挂上了一个今天关门的牌子之后,余夕琛愉快的哼着小曲准备修剪一下自己的花,他也是上网学习了几下如何修剪。
对于那首纯音乐,余夕琛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舍得动,准备再写一首送个江暹,第一首不太完美的,就当做纪念品保留着了。
其实余夕琛还把那首歌做成了一个cd,只不过他没有抢到演唱会的门票,签售会的也没有,所以只好很遗憾的放在自己身边留着自己用。
现在已经是夏天了,阳光正好,余夕琛系着围裙,拿着剪刀按照教程上的修剪。不自觉脸上沾了些泥土,他也不在意。腰弯的太久了,有些累,余夕琛站直起来,伸了个懒腰,往两边做了个伸展运动。
然后就用余光瞥到了一个人影,他立马僵在那边。猛然回过头。
那身影太熟悉了,余夕琛在舞台上手机里千百次的看过。一定是江暹没错。
对方还在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正在冲他这个花店行驶过来。他今天似乎放假,穿着便服,自行车上的铃铛被他拨弄的有一声没一声的响。江暹漫无目的的目光扫了过来,在自己的脸上停留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