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征看着递到自己眼前的摄像机,木木地抬眼:“……给我?”
“嗯嗯。”沈殊朝他点头,嘴角勾起很温润的弧度,“一个人待着挺无聊的吧?”
“……”
楚征没回答他。犹豫几秒后,还是伸手接过。
“我也很喜欢拍照呢,可惜拍得不好。我同桌说,我这样的技术给别人拍照很容易被暗杀的。”
沈殊大剌剌地在楚征旁边坐下——一开始,楚征还会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蹦起来,迅速撤出去离他三米远;但伴随着沈殊贴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楚征似乎逐渐对此脱敏了。
“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照相机是特别好的工具,能留下转瞬即逝的美。”
爱美之心。
楚征的视线微微游移,停在了沈殊小巧耳垂的红痣上。此时阳光正好,穿过凛冽的风和微脏的玻璃,直直地落在沈殊微卷的发梢和白皙的脸庞上,为他镀上一层淡淡的金光。
清瘦的男高中生围着自己手织的白色围巾,小半张脸埋在里头,把尖尖的下巴藏住了。
沈殊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楚征低垂眼眸,觉得脖子被厚实的衣物捂得有些出汗发痒。他下意识地隔着红围巾抓挠了几下,却如同隔靴搔痒,聊胜于无。
“不过,现在还是不急着拍,先吃饭吧?”沈殊拉着楚征的手往餐桌走,忽然面色一紧:“嘶,你的手好凉!”
他俯下身,把楚征的两只手都完整地裹在自己的掌心里。
楚征哪见过这种阵仗?南巷的冬季不冷不下雪是一回事,他无人依靠、只能趴在空荡荡大别墅里的取暖器旁边的地毯上昏睡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