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白沫带着孩子离开了这个城市。
因为怕事情露馅,白沫并没有选择回到从小长大的地方,而是去了临市的一个小城生活。
大概是出于同情或者怜悯的心理,陆铭对白沫特别照顾, 而且他又很喜欢孩子,经常帮着给孩子冲奶粉,换尿不湿什么的,在外人来看,就像是宝宝的另一个爸爸。
当然,后面还引起了不小的误会,当一个气质清冷的男人看到这一切,眼神微黯,转身便离开了。
对此,陆铭一无所知。
他正兴致勃勃地提前适应当爸爸的生活,暗自期待着让那人给自己生一个,幻想着以后的一家三口。
陆铭给白沫办了一张新的身份证,又给孩子上了户口,将一切准备妥当后,还是不太放心,然后亲自送白沫去了临市。
这里是一个普通的六线小城,生活节奏比较缓慢,物价不高,空气质量很不错,是个很适合慢生活的地方。
陆铭帮白沫找了一处房子,一室一厅,虽然不算大,但让他在这个小城有了容身之所。
看着陆铭为他忙前忙后,事无巨细,白沫心里既是感激又觉得不好意思,这份恩情太深太重,让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偿还,又如何偿还的起?
见白沫不停的跟他道谢,陆铭逗着孩子,不在意地摆了摆手,道,“白沫,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何况,我还是肉肉的干爹呢,是不是,肉肉?”
宝宝已经取了名字,随白沫的姓,大名叫白璟恩,小名叫肉肉。
肉肉小朋友当初在白沫肚子里的时候长的小小的,而且又是早产,生下来只有五斤多,柔弱的像个小猫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