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看了。

于琛吞了吞口水。

他活了22年,头一次见到这么好看、这么对他胃口的人。

简直是踩在他审美点上蹦迪。

男人看上去像是混血,皮肤白皙,五官立体精致得过分,轮廓清晰,身材优越到即便是最难驾驭的白西装穿着也格外好看,浑身的气质矜贵又冷淡,和他们这个小酒吧几乎是格格不入。

那人修长的手指拎着个酒杯,慢悠悠地放到嘴边抿了一口,喉结微动,举手投足间性感得要命。

于琛眼都看直了。

刚从舞台上唱完几首歌的程理蹦跶了下来找自己的杯子,看了他一眼疑惑道:“嘿,被妖精勾魂了?发什么愣?”

于琛:“……吸溜。”

程理:“?”

他顺着于琛的目光看了过去,也注意到了那个男人,呆了一下:“我靠。”

“太好看了。”

“是挺好看。”程理个直男都感叹好看的男人,那就是真的好看了。

“我恋爱了。”于琛喝了口冰水,抚着自己的胸口深沉道:“我沉寂了22年的心,它动了。”

程理盯着那男人看了一会儿,又扭头看了看于琛,摇了摇头:“听哥一句劝,这个男人,你把握不住。”

于琛斜了他一眼。

不过程理说得也不是没道理,那个男人,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接近的人。

于琛又悄咪咪地偷看了一会儿,转身从柜子上拿了个杯子。

程理看着他挑眉笑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