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对于林夜来说就有些难度了。
她玩过的游戏有限,更没有线下交易过,对这种东西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惊鸿见她也没什么意见,便马上明白了,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个也不着急,我们可以慢慢来,再想办法。”
几人也都点了下头,而见他们不再聊这个,林夜却问道,“大家既然是合作,我觉得还是要分清一些。”
见他们都看过来,林夜才说道,“其实可以借鉴股份公司的形式。”
“比如说,我现在买了地,投入是4000,惊鸿是2000,那你们也可以同样按4000的标准来投入,或者是4000元价值的同等物品。”
“暂时买不了土地,可以投入到其他方向,当作资金周转,等可以买得起地的时候,再去买地。”
“至于我们打到的猎物或者其他的,就按成本卖到店里,然后再由腿毛做成食物售卖。”
“这样不仅账目清楚,后续的分红也清晰,不要觉得是游戏就模糊不清。”
说着又想到了什么,“尤其是你们刚刚说的,有可能会涉及到线下交易,那就更不能马虎了。”
她刚刚提起的时候,几人还有几分觉得是大题小做,可当听到最后一句话后,瞬间明白了。
“林夜的话没错,既然要合作,那就一切按正规的来,也避免以后的分歧。”
既然两人都这么说了,那其他人也就没什么意见,都点头同意。
于是最后的结果是,林夜和惊鸿只是投入土地,大圣投入4000的铜币,而其他人,也就是腿毛、老妖怪和木匠,他们都是要负责一些事的,所以只投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