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这人在雨中站了多久,此刻额前的发丝仍是有丝丝潮意,顺带把眉眼也润湿了。他乖巧地站在江寻轩身后,像一只刚被捡回来的流浪猫。
齐远琛轻轻蹙了一下眉,执杯喝了一口茶,随后视线便再也没有移过来了。
方至也偷偷地看着齐远琛。他穿衬衫时还是喜欢把袖子挽到手肘,纤瘦又有力的手腕握着精巧的茶盏,和年少时握笔一样随意。
黑色衬衫将他的肤色衬得冷白,清隽的眉目便愈发凛然,让人想起山间的明月,和雪覆的青松。
这六年来,方至不是没有关注过齐远琛。不过都是隔着屏幕看他的照片或采访,这样近距离观察是头一次。
他依旧和记忆中一样好看。
不,比记忆中更加耀眼了。
少年时的齐远琛是美玉无瑕,浸着风霜雨露,藏着柔软温润;如今的他是璀璨星河,熠熠生辉,锋芒毕露。
大家都说齐远琛和江寻轩相似,其实不然,在演戏之外,江寻轩的性子是随意而放松的,而齐远琛则恰恰相反,他只有在演戏时才会有那些生动的表情。
方至的视线最终落到齐远琛鼻梁上那颗痣上,他不自觉捏紧了手指,头脑中走马灯一般开始回忆。直到李婧拉了他一把,他才跟着大家一起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