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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贝榆更加不安,他低下头,揪着自己的衣角,“我那么笨、又不聪明,肯定不能金榜题名的……”

“放心,”王十二郎拍着贝榆的肩膀鼓励道,“能不能金榜题名不重要,我也见过很多才华横溢却名落孙山的大家们……总之,最重要的,是成为一名读书人,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能提高人的眼界……”

“我们家,最喜欢读书人了,尤其是写的一手锦绣文章、气质高华的读书人……”

“我相信,你能行!”

听着王十二郎对他的鼓励,贝榆心下越发感激。这是第一次,有人来夸他,还那么相信自己,贝榆心中感动之余暗暗发誓,他一定要成为王十二郎所说的写的一手锦绣文章又气质高华的读书人。

就像现在的王十二郎一样。

他要努力,不让相信自己的王十二郎失望。

贝榆早就没有亲属,现在又被镖局辞退,已是无处可去,王十二郎干脆就帮王十二郎在城野县安置下来。

王十二郎兴致勃勃地开始教贝榆识字,而贝榆果然也没有让他失望,虽然称不上过目不忘,但凡是教给他的字,他第二天就能掌握,王十二郎更加信心满满,觉得自己能教出一个大家来。

他的兄弟叔伯们苦寻读书人谈论儒家经义,学习人类礼仪,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

而他就不一样了,他干脆自己养成一个读书人,而且还是一个不那么讨厌妖怪的读书人,从小养起,感情深厚,等过个二十、三十年,贝榆真成了才华横溢的大家,他就带贝榆去家族里逛逛,好好炫耀一下他有一个可以随时请教学问、学习如何做人的书生。

唉,他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好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