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谭光月双眼一抬,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李睁哎呦一声:“千万别说矫情的话,我刚吃了个面包,还没消化呢。”
看李睁一脸嫌弃,作势要呕,谭光月眼角抽了抽,一拳捶在他的肩上。
“谢就不说了,你和宁姐是分成模式,她给你百分之二,我给你百分之三,从我的唱片分成里头出,这个不能含糊,关乎你的作品在圈内的定价。”
李睁点点头,词曲人的作品价位,除开自身咖位标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参照之前作品的价格,要是他给谭光月来了个免费,或者象征性地收一万块,落笔合同之中,先河一开,以后再有人找他约歌,报价就难了。
价报高了,等于明着告诉对方交情不够,价报低了,又亏了自己。
人情不能用来打破规矩。
况且,对一个歌手来说,一首歌能够带动专辑,最后大卖的话,别说百分之二三,就是八个点十个点都是小事儿。
唱片分成只是收入的小头,走穴代言才是大头。
音乐圈有一句话,叫作好歌千金难求,就是这个道理。
以圈内大咖的作品为例,不是五大巨头的台柱子,力捧歌手,或许过硬的私人交情,你出再高价格也没可能拿到!
“一首歌不够,两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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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主打你独唱,第二主打我和你对唱,让我也趁趁你专辑的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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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发片时间就定在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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