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跟班忽然松开手,一起倒下去。
他们倒下去的时候,也是四肢乱晃,七窍流血,板命了一阵子之后,直接挺尸了。
三具罪恶滔天的尸体,就那么横在花架下面,前后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小姑娘吓得毛骨悚然,根本不敢回头看,转身就跑……
……
苗初秀花了一点时间,走访了十几名遭受过暴力侵害的女性。
她们有两个共同点:第一,遭受侵害的时候,都还年轻。基本上都是25岁以下,也就是说,罪犯一般都是朝年轻单纯的女子下手;第二,她们被侵害之后,几乎都未能走出这个阴影,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她们的一生几乎都未能成功摆脱这个梦魇。
她们之中最广泛的应该是“李文玲”现象,也就是受害者事后,基本得不到大家的同情和宽容,反而成为了反面教材——你看她就是自己不检点,自己不注意,自己风骚,自己不正经,要不然,人家怎么不找别人,偏偏找她?这世界上那么多女人都好好的,就她被那啥了?
而且,这个悲剧更会成为受害者在日后的生活中遭受别人攻击的把柄——他们只要跟她以及她的家人发生矛盾,就会拿这个丑闻攻击她——你看,你不要脸,大家都不知道你不要脸……
于是,在这种可怕的“受害者有罪”环境下,竟然有不少人走上了和李文玲同一条不归路:她们中的好些人在日后无法摆脱这种阴影和冷眼,直接自杀了。
就算没有自杀的,许多人在后来也生活很不如意。有些人日后的配偶知道了她们过去的境遇之后,不但不谅解同情,反而一吵架就拿这个说事,有个女人,结婚十年,经常因为这段噩梦被现在的丈夫殴打辱骂,丈夫觉得自己“吃亏”了,公然出轨。而受害者也“自惭形秽”不敢反抗,觉得自己低人一等。终于,在男人有一次怀疑儿子的血缘,强迫她去做亲子鉴定时,她自杀了!这个女人,自杀的时候32岁,是苗初秀调查中自杀岁数最大的受害者——大多数人是事发不多久就忍不住舆论的第二次加害自杀了。
更多的女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索性沉默不语,或者远走高飞,背井离乡,换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地方,和一群不认识的陌生人,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这种,都还算是好的。
苗初秀想,如果当初李文玲的眼睛不瞎,她哪怕远走他乡打工,从此再不回去,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惨死?
……
悲剧,不容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