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灵能做出肢解同学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绝对不是偶然的。
她家长也振振有词:她从小就有狂躁症分裂症倾向,是病,没法。
我有病,我怕啥。
我是神经病,我怕啥。
神经病,就可以为所欲为杀人放火吗?
事发之后,灵灵的母亲迅速带她去了一个著名的旅游景区,据说是医生要求她换个环境,好好疗养,否则,还得“发病”……
苗初秀觉得如果有医生真的这么说了,那么,这个医生也该死!
那么残忍地杀害了同班同学,居然还可以逍遥自在地去优美的风景区愉快地度假——住五星酒店,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仿佛杀人只是她的一个调剂而已!!!
这天道,绝对不能这么不公平,是不是?
苗初秀还注意到,灵灵和其母居然都是外籍——更有意思的是,除了灵灵的外公和父亲以外,他们全家都是外籍。
标准的裸商。
可以推测:灵灵先是被父母转移去“疗养”,待得事情稍稍平息,她们便顺理成章远走高飞……等到了国外,就彻彻底底把这事情给翻篇了。
残忍肢解同学一事——在他们一家人看来,可能真的不算什么事情。
就像是一般人杀了一只鸡而已。
愧疚都不必。
谁会为了杀一只鸡而愧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