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天黑,他们就要在无数闪光灯的包围下,走过长长的红毯。然后还要和一群社会名流共同参加一场谁都吃不饱的晚宴。
所有的光鲜亮丽都是别人认为的,参加这种活动实际纯属受罪。
任光年的手机震了一下,他划开屏幕,表情落了下去,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经纪人让我回去。”
冉时点点头,时候不早,他也得赶紧回去了。
任光年起身,正要打开阳台小门时,冉时忽然喊住他。
“等一下,别动。”
冉时往前走了两步,觉得任光年的领带有点被压歪了。
对于明星而言,这次红毯可是意义非凡。谁的造型出彩,谁就能搏得全部的赞赏;反之,不论是谁,任何造型,只要有一点瑕疵,就会被全国人民拿着放大镜找出来。
“你之前都在拍戏,还没感受过这种正式活动对细节的变态要求吧。要是有心人带头拿领带的事情黑你,那多冤枉啊。”
任光年难得没说话,只是垂着眼睛,看着冉时替自己整理领带。
他的视线落在那双手上。
冉时的手指修长,骨节不太明显,在融融月色下,肤色显得更加白皙干净。手指的指甲也修剪得圆润,指尖还泛着点微红。
经验告诉他,这双手看着瘦,握起来却……挺软的。
冉时抬手整理领带时,西装袖口露出一对细瘦的手腕。他不常戴手饰,这次因品牌方的要求,才环了一圈细镯,衬着手腕如皓玉一般。
好看极了。
任光年抿了抿嘴唇,心里蓦然生出点隐秘的欣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