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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突破到边缘地带,自我感觉是很了不起;又不是没发生过演唱会踩死人的衰事,我还拖了个活蹦乱跳的小孩,能在一锅煮沸的开水里安然趟过,万幸万幸。

“饿,肚子饿了,爸爸。”一到人少的地方,小家伙就觉着没劲了,立刻转移目标。

我把他放下来,给他擦擦满头大汗,“小猪,带你吃顿好的,去吃日本菜!”

他立刻识相地点头,“好吧。妈妈也来吃?”

馨兰现在肯定顾不上吃饭了。她一定很想我们。明天就带小飞回家吧。

我拉着儿子胖嘟嘟的小手,走出这片人海,远离喧闹。

天亮起来的时候,是这个城市最安静的时刻,从十楼的旅馆窗户外远望,也凑巧可以看见以前住的地方,露出小小的尖顶,还是一眼看出来了,这个房子还是以前好不容易凑钱才买得下,二十岁之前我都过着居无定所,到处打工的漂泊日子,有钱的时候,可以吃几顿好的,没钱就再挨几天饿,直到跑去片场打工,居然还给个刚留洋回国的新锐导演看中,拍了部什么有关性和爱的黑白片,自觉镜头不多,摆出梦游者的神态,对镜头随便吹两句,再抽几口烟,慢慢吐出来,连女人的一个手指都不用碰,谁知道这部我根本看不懂的片子还真获了国际大奖,我这种梦游的神态还一度被奉为经典造型——太离谱了,我只是眯了眯眼睛,对着镜头想象一下拿了片酬我该怎么花。

当然,红了以后,我也赚了些钱,但后来就倒霉了,一来演技本来就不行,演得片子根本没人要看;二来人长得本来就是扎在人堆里整一个没有的滥普通,当偶像派是根本没指望;再后来我自己也没有兴趣,守着足够我生活的钱就安分守己,买个房子自个玩玩乐乐,真是没动动脑子想想将来怎样,所以现在又要开始辛勤劳碌,为人生为下一代打拼。

那房子也不知怎么样了?我前两年就托房产商把它卖了,总算收回成本。

漫无边际地回想了一下,还追悔了当年没有好好工作,努力赚钱,顺便把房间退了。

整理好衣服,也给馨兰打过电话,拖着不肯动的懒儿子,和一箱厚实的行李,我打着哈欠走出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