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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武松说:“姐,你这就满足了,我可听说宋晴天赚的钱,可是够花几辈子的,我姐夫就是她和宋西风害的,宋西风都能给你钱,宋晴天更应该给你钱,补偿你和三个外甥。”

“宋晴天那妮子不好对付,我吃过不少亏,这日子能过的去,我看算是少找晦气。”

“姐,你不能这样想,宋晴天把姐夫害成这个样子,名声都丢尽了,以后我这个三个外甥长大,人家都说他们有一个做过牢的爹,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的。”

孙武松这话说到孙桂英心里去了。

“那也怪你姐夫鬼迷心窍。”

“姐,你有没有听说过两个词语?”

“啥词语?”

“我可是在电视上面看到的,叫名誉损失,精神损失。”

“咋了?啥意思?”

“就是破坏人家的名誉,要赔钱,让人家心情不开心也要赔钱,这可是法律规定的。宋晴天让姐夫名誉不好,又让你不开心,肯定要陪你钱的。”

“这都是哪里听到的?我可不知道。”

“姐,我说的可是真的,电视上面都是这样的,你去问宋晴天要钱,可是名正言顺的。”

孙桂英的半信半疑的没说话。

过了半天,孙武松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张报纸,指着法制板块的一个则类似的赔偿案件,仔细的读给孙桂英听。

孙桂英相信了孙武松的话,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情。但是,孙桂英不知道的是,侵害了别人,被侵害者才能要求赔偿,而宋南风是侵害别人的人,这是弄颠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