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华星要是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不签合同呗。
好聚好散。
“小意,你想法是好的,但任何手机是不可能保证百分百不出问题的。一定给钱维权,这个有可能会让部分用户钻漏洞,以‘弱者哭诉有理’来骗钱啊,到时候你跟华星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尤其是你名气太高,很容易被人针对,将问题夸张化。”
李琳明白荣意的想法,但这种选择并不可取啊。
很容易满腔热血喂了狗。
“古代城门立木取信于人固然好,但如今涉及巨额钱财问题就容易出事了。正确的方式是用户出了问题,由华星方面解决,绝不会让任何消费者权益受到不公正待遇。
如果真出了问题,华星装死不解决的话,那你就要站出来替用户维权,这是你的责任。
但我认为,如果华星是这种短视的公司,那早该黄摊子了。”
李琳较为理智的发言,不可能盲从荣意的想法。
“之前你专辑成功之后,也有部分手机厂商找你代言,但都被我婉拒了。代言费很多,但是合同要求也很多。尤其是规定的推广营销活动也很多,你会忙不过来的。”
荣意明白这种情况。
很多天价代言费并非是一次性的。
而是厂商的很多手机推广活动,荣意有义务参加,并且密度也较大。
就是要在短时间内将代言人的价值榨干,从而提升手机销量。
就纯粹发发微博啥的坐拥天价代言费?那是做梦。
线下活动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