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完,陆冷惜找了个暑假实习,结束后,开学,她毅然决然报名了公派留学一年,作为交换生,去美国一学期。
美国,是程煜在的地方。
陆冷惜觉得,是白玫瑰还是共玫瑰,她要去找答案。
这个事情早就跟何锦昊说了,何锦昊是不高兴的,但也没说什么,就是很失落。
他肯定是知道她去美国是干什么的,找程煜,躲他,也给自己内心一个说法。
到了美国,她交流没什么障碍,但起初去美国的那一个月,她有点不适应那里的天气和饮食,生过两场病,等一切都稳定过后,也就一个多月过去了。
她知道程煜读的学校,但没去找。
可又忍不住总在他学校门口晃悠,期待来个偶遇。
偶遇,就证明还是有缘分。
可一次都没遇到,公派留学期间她也很忙,在政府组织间学习,有一次跟着去采访一位美国政治人物,虽然她在旁边给记者打下手,但仍旧很紧张。
忙起来也就真的会忘记很多事情,那时候就会在想,工作不香么,非要去想男人。
可真当这么想了,又遇上了。
在连续工作了半个月后,陆冷惜累的支撑不住了,非要跟室友一块煮火锅吃顿好的,去超市在买肉时,正巧碰见程煜。
他在挑咖啡。
你说是不是上天不让你好过,每次去他学校想偶遇他时,就是遇不到。她本打算视男人为粪土时,却遇到了。
她强迫自己内心镇定,低着头佯装自己在挑选荤菜,可脚步却忍不住往前走,忍不住离他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