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玩儿了,全天时间都浪费在这儿的话,稍稍会有些不甘心啊。”卫诗晨嘟着嘴想了下,然后回头望着林蒙,说:“是吧?”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
林蒙突然觉得,自己怎么好像是在和卫诗晨约会一样,那么地争分夺秒。
说起来,自己也确实是太久太久没有谈过恋爱了。
上一次恋爱是什么时候来着呢?哦,是在高二的时候。
那时的高中生要比现在的高中生单纯太多,这样一想,林蒙觉得自己还是满出格的,在那个时候,居然就学会早恋了。
好像,和自己恋爱的那个男生也结婚了吧。她没有亲眼见证过,只是听人偶有提起,而她也只是笑笑,就没有了下文。
结果对方说完后,见林蒙没什么反应,还挺诧异。
“为什么你都没反应?”对方问。
林蒙想了想,只好回答:“他结他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可是你们分手的时候,你不是伤心得都说不出话来么?我们当时都很震惊呢,没想到你会对他用情那么深。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见你交过什么男朋友,还都以为你对他余情未了呢。”对方噼里啪啦就说了一堆,林蒙有点儿晕。
有么?伤心得说不出话?
哦,好像是那样的,不过,与那个男生没什么关系。
那时候,本来自己和那男生的感情就在变淡了,就算那男生不提出分手,自己也会提出的。只不过,很凑巧的是,那男生提出分手时,自己家里面养的猫咪刚好死掉,所以那几天她看起来都眼睛肿肿的,没什么精神。
嗯,那猫咪陪伴自己多年,可是最后却被发现死在了街角处,全身上下都是被人虐待的痕迹。她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冰冷僵硬了,她当场就跪倒在地,抱着浑身是血的它哭了。要知道,它可是她的好朋友,一直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