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我有说过自己很喜欢喝酒吗?

没说过?啊,那很好,现在你知道了,本人,玛丽,乡村小镇杂货店店主,除了勤劳勇敢艰苦朴素之外,还有一项技能,那就是——千杯不醉。

这个技能从我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就开始修炼了,据亲爱的妈妈回忆,酒鬼老爸经常给我灌低度白酒,企图将我培养为一代酒侠,成为他坚定的酒友。所以在五岁的时候,我就能面不改色地灌下一大瓶高度烧酒走直线都不带晃的。在那段孤独的岁月里,我喝翻了多少自诩为酒国英雄的大叔大伯啊,那种举着酒杯只求一醉的感觉,你们不会懂的。

还以为今天可以重温醉醺醺的快感,最终还是失望了,络腮胡子大叔和金毛大哥看起来都挺能喝,尤菲小妹不怀好意地和那只唧唧歪歪的玩具猫想把我灌醉套话,现在,他们都成为了我脚下的奠基石。一脚踩在桌子上,我潇洒地昂头灌掉最后一瓶酒,擦掉嘴角漏出来的一点液体,内心无比空虚。

“其他人呢?”

绕过客厅里东倒西歪的“尸体”们,克劳德像是算准了时间一样神奇地出现了,看着我翘着二郎腿坐在桌子上,还一甩一甩的,脸色异常难看。

“他们?”打了了酒嗝,唔,这酒真带感,我觉得血管里流淌的已经不是红细胞和血小板,而是酒精,“桌子下面呢。”

“……”

他极度无语地走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外面好像有什么不对劲,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先离开这里比较好。”

“不要,我不要,最讨厌别人命令我了!”对着他的脸我“哈哈”地吐了几口气,看他满脸嫌恶地皱起眉头,哈哈大笑,“你要我走就得走,多没面子。”

“好重的酒味,究竟喝了多少下去。”他弯腰拿起一个瓶子,“酒精浓度百分之五十七……你也不怕把胃烧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