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大好的裴昱楚陪着洛米乐去了市中心最有名的那家店。

“乐乐,你穿这件试试。”

裴昱楚给洛米乐挑的是一件针织的米色薄款毛衣。

秋季一过,毛衣就要开始准备上。

洛米乐身材修长,皮肤又白,穿上这件毛衣,再把颊边的一个小酒窝笑出来,温润如玉的气质一览无余。

趁着洛米乐去试衣服的间隙,裴昱楚把在等在一旁的服务员喊过来,指着同款黑色毛衣问道:“这个款有没有大两个码的?”

服务员翻出吊牌看了一眼:“有的先生,请稍等一下,我去给您拿过来。”

“不用,直接包起来,还有刚刚那件米色的,等我爱人出来,一起包上。”

裴昱楚心里小算盘拨得哗啦啦的响。

情侣装什么的,一听就很有爱。

洛米乐很快从换衣间出来。

洛米乐性子温和,脸看起来本就比实际年龄要小,再穿上这件米色的毛衣,黑色的发梢软趴趴地趴在毛衣的衣领处,虽然已经结婚多年,走出去,说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有人信。

裴昱楚捻了捻手指,忍住想要将他带回家藏起来的冲动,克制地摸了摸他的发梢,嗓音柔了好几个度:“好看。”

买完毛衣,又挑了几件适合秋季穿的卫衣,每次都是洛米乐去试,趁着洛米乐试衣服,裴昱楚就喊服务员把他穿的号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