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是挑的草鱼,个头大,分量也足,鱼肉白嫩软滑,轻轻一嗅,鲜香扑鼻。

裴昱楚把鱼肉里的刺都细细挑了出来,洛米乐吃的时候,完全不用担心鱼刺卡喉的问题。

从小到大这么多年,裴昱楚就没这么伺候过谁吃饭,就是他自己吃鱼,都是直接把一块鱼肉塞进嘴里,用舌头三俩下把鱼肉从刺上剥下来,再把刺吐了了事。

现在给洛米乐剔鱼刺,他不仅心里乐意,手上动作也很顺溜,就跟以前早就做过千遍万遍一样。

“来,尝尝。”

洛米乐顿了一下,有些不习惯,但还是顺从地张开嘴把东西吃了。

裴昱楚这借口找的着实有些蹩脚。

菜是他自己做的,好不好吃他自己心里有数,再怎么尝,味道都不会改变。

但或许是眼前人的眼神太过期待,让洛米乐不知怎么的,竟真的觉得,这鱼吃进嘴里,要比自己在家尝的要好吃多了。

“好吃吗?”

洛米乐垂眸,把视线聚集在自己的碗里。碗里米饭颗颗饱满,粒粒分明,一看就知道,做饭的人花了多少的心思在里面。

无意识地戳了戳碗中的饭,洛米乐半晌后轻声道:“嗯。”

也就,比平常好吃一点点吧。

裴昱楚大受鼓舞,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挑刺。

吃完午饭,洛米乐便在办公室内侧的一个休息室里休息,裴昱楚则在外面加紧处理手头还剩下的一些文件,等到下午三点多,裴昱楚提前下班,陪洛米乐出去逛街。

裴昱楚和洛米乐离开的时候走的是总裁专用的电梯,往日里都是裴昱楚在用。

平时倒不觉得,今天有洛米乐在身边,裴昱楚便觉得一个人乘坐电梯上下楼,着实有些太冷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