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妮感到一阵反胃,强忍着不适。同时她却又忍不住去看那颗心脏。它流着血,在托盘里跳动着。
彼时老人已经从男孩的头部开始一直割到腹部。脑子、肠子、内脏都露了出来。白袍被鲜血全部给染红了。老人伸手往袍子底下挖了几下,拿出还在滴着血的肠子,往嘴里塞进去。在他啃食肠子后,有几名教徒走了过来,也跟着挖了一些肉或内脏,血淋淋地往他们自己的嘴里送。
纵使出生于罪恶之都的哥谭,见过黑帮厮杀的场面,梵妮仍承受不住眼前骇人的景象。她干呕几声晕了过去。
醒来后她发现自己回到了当初那群孩子中间。然而摆脱死亡厄运后的境遇也没好到哪里去。
梵妮开始相信地狱是真实存在的。
地狱在哪?
这里就是地狱。
在这里,她不再是人,而是“客人们”口中的“货”。没人会再称呼她的名字。他们会叫她“婊子”、“宝贝”和“甜心”,当然,也可能是他们自己编的名字。
多大了?是处吗?
在这个病态的地牢,任何人都可以扮演上帝。
你喜欢女孩?什么,这里没有钟意的?
没关系。他虽是个男孩,但你可以弄残他。给他换上裙子,强奸并叫他玛丽(女性化名字)。